河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实践课考试须知

    发布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23 09:56:14
一、考试目的
音乐技能课是音乐专业自学考生所必须掌握的核心业务技能,也是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师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业务素质。通过学习、考核,检验学生对声乐、键盘、伴奏能力等课程的学习情况和技能、技巧方面的掌握程度,促进学生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今后更好的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考试内容
1、声乐(二)
此课程是本专业重要基础课。除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上较第(一)部分适当加深外,还要求应考者能够较为准确地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的歌曲。
2、键盘
此课程是本专业重要基础课。要求应考者掌握正确的弹奏方法和基本技能,提高音乐修养。初步熟悉不同类型的钢琴作品,程度为车尔尼练习曲299的后半部分。
3、伴奏
此课程为技能课考试,要求应考者具有对一定乐曲的即兴伴奏能力,以及一般歌曲正式伴奏谱的弹奏能力。
4、计算机应用基础(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考试)
三、考试要求
1、声乐(二)
此课程采取面试形式考试,由考评组老师进行伴奏,应考者自选演唱1-2首声乐作品,自带歌谱。
2、键盘
此课程采取面试形式考试,应考者应自选1—2首钢琴作品进行现场弹奏。
3、伴奏
此课程采取面试形式考试,要求应考者在考评组提供考题内,选取1-2首曲目,现场进行演奏。
四、考试方法
1、声乐考试根据应考者的歌唱能力、整体表现能力以及歌曲难度几个方面评分,采用应考者自报考试曲目,并邀请考评组教师进行现场伴奏,满分为100分。
2、键盘考试要求应考者自选1—2首钢琴曲目进行弹奏,考评组依据乐曲难度、演奏技巧、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3、伴奏考试要求应考者考在考评组提供的曲目中挑选1-2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奏。采用抽号考试的方法,考生进入考场后,先到考务人员处抽取试题号,根据所抽试题号码,考务人员将相应试题递给考生,考生可将拿到的考题熟悉1-2分钟,即可开始即兴演奏,满分为100分
4、要求每位应考者进入考场后,按科目顺序进行考试。
OR 点我咨询
标签:

上一篇:河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口译与听力实践课程考试须知
下一篇:河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践课考试须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