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

    发布人:赵老师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5-12 13:42:11

    昨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工作的新政策。新政策针对现阶段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保障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新政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规定。
    一、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考试选拔招生
    作为义务教育,公平是基础,无法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就无法保证义务教育的进行,无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
    另外,各地教育部门应该鼓励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不能通过异地组织考试的形式,扰乱当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于通过各种形式选拔生源、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和经济负担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大班额”比例过高的不得招收择校生
    省教育厅要求,义务教育一定要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的原则,阳光招生,各地要提前摸清底数,根据生源变化情况,科学制订2015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把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此外各地要通过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组织小学入学和小升初工作,引导学生合理流动并治理择校。各地和学校应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对于大班额比例过高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得收费
    我省现阶段的义务教育为免费教育,以往部分学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收取一定的“其他费用”,现在规定表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收取任何费用。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城市的建设者,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其子女应当享受到和本地学生同样的待遇。各地要简化手续,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公办学校学习,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注册和转接。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入学条件,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家长咨询。
    此次的政策一出,标着这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事业又有了新的发展,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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